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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毛帅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23MA745FA485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和平大道6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行
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侯**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2
2026-05-06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谢**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3
2026-02-0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行
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晏**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4
2025-11-26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行
晏**,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5
2025-09-25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
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马**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6
2025-07-15
(2025)甘0102民初625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行
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王**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7
2025-07-14
(2025)京0112民初8264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常州序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北京胜江伟业石材有限公司,北京毅德盈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天石万通石材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乾丰盛装饰有限公司,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8
2025-06-03
(2025)甘0102民初801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卢**,李*,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9
2025-05-15
(2025)甘0123民初2032号
借款合同纠纷
榆中县人民法院
10
2025-04-23
(2025)甘01民终2368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行
侯**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2
2026-03-19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谢永泽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3
2026-01-28
(2020)庆阳市不动产权第0007379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吕**
孟振平;北京融创建投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孟凡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4
2025-12-18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行
晏**,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5
2025-11-13
(2025)京0112民初8264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常州序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天津市天石万通石材销售有限公司;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乾丰盛装饰有限公司;北京毅德盈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6
2025-11-12
(2025)甘0104民初296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
马**
裁判文书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7
2025-08-08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
马**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8
2025-07-23
(2025)甘0102民初625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行
王**,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9
2025-05-28
(2025)甘0102民初625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行
王**,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10
2025-05-27
(2025)京0112民初8264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常州序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北京毅德盈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天石万通石材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乾丰盛装饰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31
2024-12-26
(2024)京0105民初84177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78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9-19
2024-03-05
(2023)甘01民终10910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与北京国明通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4-01-31
2023-05-30
(2022)甘0191民初2676号之一
票据追索权纠纷
甘肃广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与甘肃华睿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建研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1-31
2023-12-11
(2023)甘01民终8118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与成都市和乐门业有限公司、北京毅德盈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4-01-30
2023-08-18
(2023)甘0123民初2846号
合同纠纷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13194.38元
民事案件
6
2024-01-30
2023-11-16
(2023)甘0123民初4300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北京国明通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3-09-01
2023-05-22
(2023)京0106民初10562号
票据纠纷
新疆研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融创建投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3-06-27
2023-03-17
(2022)甘0102民初1464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与朱*、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59525.47元
民事案件
9
2023-06-27
2023-04-11
(2022)甘0102民初12228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任丘市浩达机电化工有限公司与甘肃奇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3-06-27
2023-04-27
(2023)甘01民终260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与河南省立厦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0191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住建罚决字﹝2025﹞26号
兰州毅德生活配套服务区一期(14#-19#楼、幼儿园、小学、S1#-S5#商业、地下车库及配套服务设施)未经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
对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在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袁家营村建设的兰州毅德生活配套服务区一期(14#-19#楼、幼儿园、小学、S1#-S5#商业、地下车库及配套服务设施)未经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1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元整)罚款。
110000.00元
兰州市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02-13
2
兰建稽罚决字﹝2024﹞建一第003号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的规定。
110000.00元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17
3
榆住建罚决(2023)第22号
执法人员对兰州毅德生活配套服务区(一期7、8、13-19、S1S2、S3幼儿园小学及地下车库)工程,进行扬尘管控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存在裸土及物料未覆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问题,未落实“七个百分百”防尘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执法人员对兰州毅德生活配套服务区(一期7、8、13-19、S1S2、S3幼儿园小学及地下车库)工程,进行扬尘管控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存在裸土及物料未覆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问题,未落实“七个百分百”防尘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其适用规则》第801.115.1条款,未造成后果或造成轻微危害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现问题后责任单位进行了整改,目前问题已经消除,且未造成不良后果,建议从轻处理。建设单位兰州毅德盈创置业有限公司实际组织装饰装修及室外园林绿化施工,负有主要责任,依法对该单位处以2万元的罚款。
20000.00元
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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