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象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小鸣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25316863611X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宁路19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象市监处罚﹝2024﹞945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店铺,主要销售海鲜类的预包装食品。2024年7月4日在当事人经营的天猫店铺买样抽检。2024年8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报告显示麻辣蟹钳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现场检查时上述抽检批次的麻辣蟹钳均已销售无库存。<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麻辣蟹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之规定,决定作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14元;2.罚款3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麻辣蟹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之规定,决定作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14元;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