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万柏林区润光鑫日用百货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伊光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09MA0HRDLM9G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小井峪街益国商务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万市监井处[2023]3号
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有外包装,因库房漏水部分汾酒外包装损毁,故拆除包装将产品置于经营场所库房,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尚未发现出售包装拆除的汾酒。执法人员现场发现食品标识与包装分离的汾酒(20)批号20200709123的八瓶,批号20201216121的八瓶,售价一瓶318元,青花(20)批号20210514113的八瓶,售价一瓶368元,食品标识与包装分离的汾酒货值金额8032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2年9月6日的现场笔录,证明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9月6日对该单位进行检查并发现该单位存在经营食品标识与包装分离的食品的行为。
2.该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证明该单位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证照。
3.2022年9月15日对负责人伊光林的询问笔录 ,证明 该单位存在经营食品标识与包装分离的食品的行为。
4.2022年9月6日现场拍摄的照片七张,证明该单位存在经营食品标识与包装分离的食品的行为。
5.2023年7月20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且未出具假冒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鉴定证明,证明未发现该单位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罚款0.05万元#
500.00元
太原市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