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官渡区杨菊农副产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菊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11MAD63T1754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十里社区居委会昆明金秋元贸易有限公司云南农产品电子信息交易中心4-11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官处罚〔2025〕377号
经查:当事人在昆明金秋元贸易有限公司4-116号面积约20平方米,从业人员为2人,从事蔬菜销售,属于《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一条定义的食品摊贩,抽检不合格的螺丝椒,是2025年7月8日,在王旗营蔬菜批发市场内以车为店不知姓名的商家处购买,具体的购进数量是:8公斤,购买的价格是每公斤7元,支付的购货金额为56元,2025年7月8日,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螺丝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2025年8月6日,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NO:YCCJ2512417,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啶虫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8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对抽检批次的螺丝椒进行检查,现场当事人陈述:该批螺丝椒进了8公斤,抽样检验6.2公斤,买样金额为43.4元,剩下的1.8公斤,抽样当天就以8元每公斤的价格销售给零散客户,收到销货款14.4元,共计收到货款57.8元,有1.8元的利润。综上,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螺丝椒的货值金额为57.8元,违法所得57.8元。
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至(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食品小作坊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螺丝椒”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 罚款人民币3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00元(叁佰元整)上缴国库。
300.00元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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