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宁市青秀区细品烟酒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江葵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03MAA7PTGX96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缅路1号广西耀凯·凤岭1号7号楼S10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3〕3037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0月09日注册了南宁市青秀区细品烟酒行从事烟酒销售及白酒等高档礼品的回收。当事人从个人处采购12瓶贵州茅台酒(53°飞天带杯)时未按规定查看上述白酒的合格证明材料,存在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情况。当事人回收上述白酒后,于2023年5月14日将上述白酒销售给南宁市伟恒酒业经营部, 销售价格:2730元/瓶,12瓶共计:32760元。南宁市伟恒酒业经营部当天再次将上述白酒销售给河池市金城江区美成酒类商行。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辨认(鉴定),12瓶贵州茅台酒(53°飞天带杯)中有2瓶非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商标注册证第3159141号)。这2瓶贵州茅台酒(53°飞天带杯)的瓶身正面标示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品、53%vol、500ml,瓶身背面标示有机码:13422619987513538、条形码4694105651552986,瓶盖处喷码标示:贵州茅台、20221220、2022-002、RG005779;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品、53%vol、500ml,瓶身背面标示有机码:13422616655613569、条形码8774293532212205,瓶盖处喷码标示:贵州茅台、20221220、2022-002、AG005521。当事人销售价2730元/瓶,2瓶贵州茅台酒(53°飞天带杯)违法经营额合计5460元(2730元/瓶*2瓶=5460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陆拾元整(¥5460.00元),上缴国库。
5460.00元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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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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