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农垦龙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立娜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3008300939730J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王岗镇红星家园小区9栋1屋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06
2021-07-22
(2021)黑8111民初77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哈尔滨农垦龙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2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7-14
2021-05-31
(2021)黑8111民初77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哈尔滨农垦龙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南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4号
由哈尔滨农垦龙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农机街18号的红星凯悦小区进行举报投诉核查。经核查,发现该小区两处消防控制室均只有1人值班,违反了《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大队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6年2月1日前改正。2026年2月2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项帆、梁佳怡对该小区进行了复查,发现该小区两处消防控制室仍然均只有1人值班,哈尔滨农垦龙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不足逾期不改,经调查,该违法行为属于较轻情形,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0117号、编号:〔2026〕第0126号)两份、哈南消限字〔2026〕第000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一份、询问笔录两份、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哈尔滨农垦龙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 限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决定书到哈尔滨银行大成街支行(哈尔滨南岗区大成街69号)缴纳罚款。
现查明 2026年1月21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项帆、梁佳怡对由哈尔滨农垦龙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农机街18号的红星凯悦小区进行举报投诉核查。经核查,发现该小区两处消防控制室均只有1人值班,违反了《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大队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6年2月1日前改正。2026年2月2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项帆、梁佳怡对该小区进行了复查,发现该小区两处消防控制室仍然均只有1人值班,哈尔滨农垦龙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不足逾期不改,经调查,该违法行为属于较轻情形,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0117号、编号:〔2026〕第0126号)两份、哈南消限字〔2026〕第000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一份、询问笔录两份、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哈尔滨农垦龙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 限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决定书到哈尔滨银行大成街支行(哈尔滨南岗区大成街69号)缴纳罚款。
4500.00元
哈尔滨市南岗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2-12
2
南岗税罚(2025)14号
发票违法
罚款
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
2025-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