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广源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武传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1084751118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3〕14J811
2023年8月15日,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陆海荣、吴利祥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6月19日8时39分,浙B3C062 在X316(奉钱线)西坞、白杜方向K11+620涉嫌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贰仟陆佰壹拾玖元整。
2619.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3-08-15
2
慈溪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863号
2023年3月21日21时许,宁波广源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垃圾道路运输核准文件,擅自使用自有车辆浙B******重型自卸货车清运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大酒店旁边工地挖地下室产生的建筑垃圾,行驶至慈溪市龙山镇*****旁被执法人员查获。至被查获时,浙B******重型自卸货车装载的建筑垃圾体积为20立方米,主要成分为渣土,尚未实施倾倒。宁波广源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核准文件违法从事建筑垃圾道路运输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违法。现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上述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账号:**,户名:慈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
21000.00元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慈溪市城市管理局)
2023-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