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32MAAKD14Q5F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大河镇375新城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三市监处罚[2024]071301号
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家用燃气灶(规格型号:JZY-TD06,生产日期:2023/09/10,执行标准:GB 16410-2020、GB30720-2014,生产商:佛山华炫电器有限公司)”不符合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贵州省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标准技术要求,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报局领导批准,于2024年1月15日立案进行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8月通过游商购进了家用燃气灶(规格型号:JZY-TD06,生产日期:2023/09/10,执行标准:GB 16410-2020、GB30720-2014,生产商:佛山华炫电器有限公司),进价是45元/台,销售价是140元/台,该商铺共购进5台家用燃气灶,2023年11月22日向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抽样人员售出1台家用燃气灶,销售价140元,故违法所得为140元,当事人所进购该批次家用燃气灶货值金额为:5台*140元/台=700元。该商铺涉嫌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违法所得为140元,货值金额700元。
本案对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未达到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以上事实有送达检验报告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拍摄图片、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11月22日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抽样工作单”1张、抽样人员及执法人员现场抽样照片3张,证明受检产品信息、现场抽样等情况,当事人现场配合抽检,并对抽样程序、过程、封样状态及抽样详情无异议;
2.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报告编号为:NO:[黔]质检第J20230402035号的检验报告,证明当事人销售的家用燃气灶(规格型号:JZY-TD06,生产日期:2023/09/10,执行标准:GB 16410-2020、GB30720-2014,生产商:佛山华炫电器有限公司)经抽样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客观事实;
3.2023年3月5日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王进商铺的主体经营资格及基本情况;
4.2023年3月5日当事人提供该商铺经营者王进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该商铺经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
5.2023年3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王进所作的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进销货基本情况,认可检验报告监测结果,不提出复检申请的事实。以上证据来源合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证据环环相扣,证据链条完整,能有效证明案件事实。
罚款0.0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700.00元
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