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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步升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小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624MA6NDHXR7K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独田园丁小区学府路68号刘进查处租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文麻处罚〔2023〕94号
当事人购进上述化妆品后,在其经营的麻栗坡县步升超市进行销售,其销售价格分别是:①巴黎欧莱雅修复洗发露39元/瓶;②巴黎欧莱雅润养去屑洗发露39元/瓶;③巴黎欧莱雅白椰丰盈洗发露39元/瓶;④立康王青蒿去屑发用洗剂30元/瓶;⑤金润燕窝鱼子油35元/瓶;⑥欧咪加芦荟清爽10元/瓶;⑦添乐儿童洗发沐浴露18元/瓶。由于当事人疏于管理,未严格履行经营主体责任,未对其所经营的化妆品进行自检自查,致使其经营的上述5个品种共11瓶化妆品在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情况下,仍然摆放在货架上对外待售,货值金额共计325.00元。直至2023年7月25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时止,上述5个品种的化妆品在超过使用期限后未销售出,故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和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和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作减轻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共11瓶(巴黎欧莱雅修复洗发露1瓶,巴黎欧莱雅润养去屑洗发露1瓶,巴黎欧莱雅白椰丰盈洗发露1瓶,添乐儿童洗发沐浴露1瓶,立康王青蒿去屑发用洗剂 1瓶,金润燕窝鱼子油4瓶,欧咪加芦荟清爽2瓶); 2.对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壹仟元整(¥1000.00); 3.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处以罚款肆仟元整(¥4000.00)。 以上两项罚款共计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麻栗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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