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城区鼎盛名烟商贸中心(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威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502MAE6NP1T58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畅安路政和街1103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城市监处罚〔2025〕152号
经调查,当事人是2024年11月22日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2025年5月2日,山西省晋城市城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该店检查时查获涉嫌违法销售的卷烟9个品种共计15.8条,并对以上卷烟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经过调查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按照晋城市城区烟草专卖局提供的涉案物品核价表,当事人从事的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经营额为5855元。由于当事人不能提供购进发票、进货数量和销货台账,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1171元。
1171.00元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