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秦皇岛市御起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丽娜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301MA0F3HU55E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道1-16号一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15
(2025)冀03民终1388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高**
秦皇岛市御起商贸有限公司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3-07
(2024)冀0391民初5080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高**
秦皇岛市御起商贸有限公司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4-03-19
(2024)冀03民终445号
劳动争议
秦皇岛市御起商贸有限公司
周**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8-14
(2023)冀0391民初2080号
劳动争议
周**
秦皇岛市御起商贸有限公司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秦市监处罚﹝2023﹞1118号
2023年9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胡耀刚、张玉明为当事人秦皇岛市御起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TXZJ/20230728098),并对其位于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道1-16号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法定代表人孙丽娜签收上述检验报告并提供了当事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2023年7月24日,本局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电暖宝”(生产日期:2022-08)进行了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3年9月8日出具了上述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检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99-2009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现场对上述检验报告及其检验结论予以认可,未提出异议以及复检申请。鉴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本局对当事人所销售的该批次“电暖宝”:1个,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期限为三十日。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产品“电暖宝”:1个;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元整(30元);3、罚款人民币壹佰柒拾元整(170元);上述2-3项行政处罚合计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170.00元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