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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子琪注册资本:20408.1633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69007562429888N所属地区:海南省
企业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路南侧(海榆西线交汇处,新地税局旁边)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8
(2025)琼97民终2297号
中介合同纠纷
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
海南房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4-15
(2025)琼01民终1262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海南玖实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亚碧桂园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海南永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德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口外滩碧桂园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新埠岛开发建设总公司,海南优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12-24
(2024)琼9007民初4888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马**
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
东方市人民法院
4
2024-11-21
(2024)琼9007民初41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市支行
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
东方市人民法院
5
2024-11-13
(2024)琼9007民初4045号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海南房客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
东方市人民法院
6
2024-11-06
(2024)琼9007民初4044号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海南房客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
东方市人民法院
7
2024-11-06
(2024)琼9007民初4045号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海南房客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
东方市人民法院
8
2024-10-30
(2024)琼9007民初3813号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项*
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
东方市人民法院
9
2024-10-30
(2024)琼9007民初364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程**
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
东方市人民法院
10
2024-10-23
(2024)琼9007民初364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程**
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
东方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8-13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
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东方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9-18
2025-07-18
(2025)琼9007执1637号之一
行政非诉执行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5-06-16
2025-06-09
(2025)琼9007执732号之一
其他案由
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5-06-14
2024-05-28
(2024)琼9007民初1544号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李**、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13132.00元
民事案件
4
2025-03-27
2024-10-29
(2024)琼01民终5230号
合同纠纷
海南永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玖实投资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5-03-27
2024-10-29
(2024)琼01民终5226号
合同纠纷
海口市新埠岛开发建设总公司、海南玖实投资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5-03-27
2024-10-29
(2024)琼01民终5228号
合同纠纷
海南金海晟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玖实投资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5-03-27
2024-06-24
(2024)琼9007民初1742号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范*、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99393.00元
民事案件
8
2025-01-15
2023-05-09
(2023)琼9007民初13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支行、蒲**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97638.76元
民事案件
9
2024-11-15
2023-10-17
(2023)琼9007民初182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高**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4-10-22
2024-05-29
(2024)琼9007民初1585号
不当得利纠纷
林**、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2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3)琼综执东方罚决字第659号
本单位于2023年12月4日对你单位未在划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足额补齐保证金,也未向原账户补缴已先予划支的2倍数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9月5日根据《海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划支通知书》,划支你单位农民工保证金1341393元用于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你单位在接到划支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足额补齐农民工保证金,也未向原账户补缴已先予划支的2倍数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违反了《海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11月13日向你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023)琼综执东方责改字第9061号),责令你单位向原账户补缴已划支1341393元的2倍数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你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执行。经查明,你单位未在划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足额补齐保证金,也未向原账户补缴已先予划支的2倍数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事实属实。以上事实有:东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通知书》和《划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碧桂园《关于东方项目二期同意采用农民工保证金进行支付工人工资的函》、《责令整改通知书》[(2023)琼综执东方责改字第9061号]、《整改复查意见书》[(2023)琼综执东方复查字第9039号]、授权委托书、检查照片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海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工资保证金的追缴补充。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时,经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先予划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在接到划支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足额补齐。否则按2倍的数额向原账户缴存已先划支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对东方晨旭置业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19000.00元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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