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门市鑫佳宜购物广场圣水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秋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6MA4DXU905D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天门市九真镇圣水大道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6〕449号
2025年3月1日,当事人从郑州管城回族区兴隆百货商行购进迷你破壁豆浆机(商标:XUTAOTAO,型号规格:A-001)共3个,购进单价98元/个,销售单价178元/个,货值金额合计534元。2025年7月24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2025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以178元/个的价格,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迷你破壁豆浆机抽样1个进行检验。 2026年1月16日,当事人收到了该《检验报告》(检验结论: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中“输入功率和电流”不符合GB 4706.1-2005、GB 4706.19-2008和GB 4706.30-2008标准规定的要求,为A类不合格,判定监督总体A类不合格品),立即将剩余的2个商品进行了下架。2026年3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核查时,依法将剩下的两个进行了扣押。其货值金额为534元,违法所得为8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小家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产品“迷你破壁豆浆机”2个,2、没收违法所得80元,3、罚款1000元,两项合计1080元。
1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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