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盐菜鲜牛肉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辛和平 | 注册资本:6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922MA3955GY1C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宜春市万载县县城城北农贸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市监处罚〔2025〕88号
经查,当事人2025年7月1日销售的“牛肉”,经检验(检测报告No:HZ-SP-202514874),克伦特罗项目实测值0.85?μg/kg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根据对当事人的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以及当事人提交的整改材料、收款截图、动物检疫证明认定,当事人2025年6月22日在高安市石脑镇石脑肉牛交易市场高安市石脑镇恒章耕牛市场内购买8头活牛,牲畜耳标号(236098301019248、267、297、287、231、220、254、217)。其中1头以25.6元/公斤通过微信昵称“遇上我是缘”用户支付11,650.00元购买,转账单号10001071012025062201219690235535,当事人无法提供卖牛人微信号以及联系方式且未记录耳标号;其余7头当事人分别向2人使用现金购买,当事人无法提供购买凭证、购买价格以及联系方式且未记录耳标号。当事人在《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限定的2025年7月31日前仅提供上述8头活牛的“动物检疫证明(动物B No:36000413860)”,未能提供“进货票据、上级供货商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动物检验证明或检测报告”等材料。当事人购买上述8头活牛后使用“赣CYZ735”货车将其运回位于万载县鹅峰乡里泉村6组的租用厂房等待原地自行屠宰,期间向牛投喂稻草、自来水,屠宰量为1头/日,当事人未记录每日屠宰活牛耳标号,其中2025年7月1日屠宰并销售的1头活牛系上述使用微信支付购买。当事人2025年6月25日开始屠宰并售卖上述8头牛起至2025年7月2日屠宰完毕并停止售卖止,店铺8日销售金额共计87,494.60元;其中2025年7月1日销售抽检不合格涉案“牛”1头(活牛455.08公斤,屠宰后包含牛肉、牛杂、牛骨等),店铺当日销售金额共计11,104.80元,均使用同一收款码,收款微信号“wxid _3whps5pfzw0j22”。当事人未建立台账。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牛肉货值金额11,650.00,违法所得11,104.80元,均为零售未销往集中供餐单位。执法人员未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待投放的“克伦特罗”。
经万载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调查,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25年6月22日通过高安市石脑镇石脑肉牛交易市场恒章耕牛市场牛贩子陈国平手中进购活牛至万载县内进行销售牛肉,经鉴定辛和平所购进的活牛含有非法添加成分,目前案件进一步调查中,处理结果:拟报立刑事案件。嫌疑人:陈国平,身份证号码:362222197008025734。
对于当事人销售的牛肉未经检验相关问题的案件线索,已移送万载县农业农村局。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04.80元,上缴国库;
2、罚款人民币8,895.20元,上缴国库;
上述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0,000.00元,上缴国库。
8895.20元
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