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乾德惠农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伦恺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6501095564684770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镇皇工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2
(2025)新7101民初804号
供用电合同纠纷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乌鲁木齐乾德惠农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2
2025-05-19
(2025)新7101民初804号
供用电合同纠纷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乌鲁木齐乾德惠农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税稽罚(2024)89号
发票违法事实2022年你单位取得宁济南青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济南禄输运输有限公司、济南苏茂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济南霆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济南济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虚开的44份增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37002200111,发票号码73842130〜73842133;发票代码037002100311,发票号码51036068〜51036081;发票代码037002100111,发票号码91925355〜91925368、91901966〜91901970;发票代码037002100111,发票号码91925397〜91925399;发票代码037002100311,发票号码12896667〜12896670。开票金额共计为4,185,370.00元。上述44份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你单位分别在2022年、2023年受让用于成本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税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你单位存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是非法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受让用于成本核算的事实成立。
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1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