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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百味鲜土特产商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丁祖芬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87MA48G76N45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松滋市杨林市镇杨林市社区四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松滋市监处罚〔2024〕1号
2023年10月25日,依据《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0期《监测报告》问题线索转办函要求,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在淘宝网经营的店铺名为“渔当家荆楚湖鲜”注册地为松滋市杨林市镇杨林市社区四组当事人丁祖芬经营的松滋市百味鲜土特产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该网络平台上销售的商品商业宣传中宣传有“天然水库”、“每条鱼都是水库新鲜捕捞”、“在天然水库中生长的鱼儿”、“所有鱼儿都是刚从水库打捞上来的新鲜鱼儿”等内容,在含有水库生态鱼广告中宣传“天然水域”等内容。 经查,当事人在网店销售的“刁子鱼”、“黑鱼”、“鳊鱼”等商品是在本市集贸市场购进,当事人为了增加销售量,自行将所购的商品进行了夸大宣传,所销售的商品都是人工养殖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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