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安立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41200317763401J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鸿建现代城10栋13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3-17
(2021)宁0181民初306号
运输合同纠纷
宁夏安立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宁夏永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灵武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30
2021-12-09
(2021)宁0181执2023号之一
合同纠纷
宁夏安立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6-02
2021-04-09
(2021)宁0181民初306号
合同纠纷
宁夏安立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与宁夏永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5426.40元
民事案件
3
2017-12-05
2016-12-12
(2016)宁0122民初4319号
运输合同纠纷
宁夏安立达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与贺兰县荣宝煤焦油深加工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5-06-11
2015-06-11
(2015)兴民商初字第23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夏中房集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宁夏成天科工贸有限公司、宁夏久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东交罚﹝2026﹞0008号
2026-01-1213:49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王靖(30515799020)、苏涛(30515799013)对夏安利达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存在实际已按要求开展相关教育培训,但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执法人员王靖(30515799020)、苏涛(30515799013)依法对王平启动立案调查。告知当事人应当在二十日内到综合执法办公室接受处理,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2025年1月3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宁夏安利达危险运输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欣形进行询问,李欣彤对公司存在实际已按要求开展相关教育培训,但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接受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灵武市宁东镇人民政府
2026-02-05
2
宁东交罚﹝2026﹞0006号
2025年1月12日13:49,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王靖(30515799020)、苏涛(30515799013)对夏安利达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存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和保存危险货物运单的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王靖(30515799020)、苏涛(30515799013)依法对王平启动立案调查。告知当事人应当在二十日内到综合执法办公室接受处理,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2025年2月2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宁夏安利达危险运输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欣彤进行询问,李欣彤对公司未履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和保存危险货物运单的行为职责予以承认,并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接受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灵武市宁东镇人民政府
2026-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