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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门区旺发食品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任志永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10905MA0TY57N59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新昌路156-1门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阜清市监处罚〔2025〕2号
经查,李艳红(阜新市清河门区旺发食品商店经营者)销售的”大东三福”牌老坛酸菜牛肉面,外包装如下,净含量:98克,生产日期: 2024-05-11,保质期为6个月,共计15袋已超过保质期。 至检查时止,李艳红(阜新市清河门区旺发食品商店经营者)以1.25元/袋的价格购进了1箱“大东三福”牌老坛酸菜牛肉面(24袋),以”大东三福”牌老坛酸菜牛肉面1.5元/袋的价格销售了1袋。现已查明,上述预包装食品共计15袋已超过保质期,违法所得0.25元。
1、没收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共计15袋;2、处罚金额:2000元,违法所得:0.25元,共计罚款2000.25元。
2000.00元
清河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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