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区老唐现卤熟肉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建忠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213MA0M9ND95D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振华南街383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平市监食通处罚[2023]414号
大同市平城区老唐现卤熟肉店是个体工商户,持有《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销售的预制蒜肠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13日,贮存条件散装0℃-4℃,保质期为30天。该批次蒜肠共购进20千克,购进价为16元每千克,销售价为20元每千克,截止案发,已售出5.2千克,违法所得为5.2x20=10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案件来源登记表》、《山西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编号:21140202002023102806742500各1份,证明案源;
2.大同市平城区老唐现卤熟肉店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1份,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3.执法人员2023年11月1日在大同市平城区振华南街383号经营场所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3张,证明当事人的经营情况和主要违法事实;
4.执法人员2023年11月1日对大同市平城区老唐现卤熟肉店作出并送达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物品清单》各1份,证明本局对违法经营的食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事实;
5.对该店负责人唐建忠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购货票据复印件1张,上游批发商营业执照和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来源、事实、销售数量及违法所得的情况。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元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