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宝清县钱雨食品商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江志华注册资本:0.001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3MA19GB6Q5L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宝清县宝清镇清文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市监处罚[2023]207号
经查,江志华经营的宝清县钱雨食品商店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执法人员下达责令通知书要求其在2023年11月19日前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后,于2023年11月20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宝清县钱雨食品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逾期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证明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限期提供涉事食品的进货查验记录及当事人逾期未提供的事实; 2.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回证1份,证明当事人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的事实; 3.当事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4.当事人现场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情况; 5.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6.当事人的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具备销售食品的资格; 7.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负责人身份的真实性; 8.现场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逾期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事实。 9.进货票据文件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情况。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