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迅宝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丽明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7MA5PXRFY6N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阳路1号A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3-27
(2023)桂0107民初533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广西迅宝物流有限公司
唐**
裁判文书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
2024-03-27
(2023)桂0107民初533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广西迅宝物流有限公司
唐**
裁判文书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3
2022-11-22
(2022)桂0107民初502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广西迅宝物流有限公司
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405交罚﹝2025﹞0109号
2025年06月09日13时40分,藤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卢颖莹,黄飞(执法证号分别为20040517050,20040517004)在G321线K281+800M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世科驾驶广西迅宝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AZ8807重型自卸货车,从苍梧县城投宕儿冲石场运载黄石粉至藤县赤水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桂AZ8807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桂交运管南字450107193529。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AZ8807重型自卸货车桂AZ8807重型自卸货车车厢内部尺寸高度原为 1.5米,现车厢两侧内部尺寸高度为2.1米,擅自加高了0.6米,车厢后侧内部尺寸高度为1.75米,擅自加高了 0.25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广西迅宝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8000.00元
藤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13
2
桂0405交罚﹝2025﹞0058号
广西迅宝物流有限公司(桂AZ8807)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车辆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8000.00元
藤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13
3
桂1404交罚﹝2025﹞0188号
2025年06月06日13时45分,宁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赵勇刚,叶永丰(执法证号分别为20140417068,20140417025)在宁明县驮高线2K+30M处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闭殿军驾驶广西迅宝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AZ0821重型自卸货车,从宁明县亭亮镇运载沙子至宁明县城中镇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收取(或者约定收取)运费500元。桂AZ0821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桂交运管南字450107193492,从业资格证号为******************,该趟运输由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AZ0821重型自卸货车该车辆车厢左右侧、尾部栏板加高,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广西迅宝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宁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06
4
桂1404交罚﹝2024﹞0888号
2024年08月01日13时35分至2024年08月05日12时52分期间,闭殿军驾驶广西迅宝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Z0821货运车辆途经宁明县寨安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3轴10轮,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 号)的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25吨。具体超限运输行为如下:1、2024年08月01日13时35分,车货总重58.99吨,超重33.99吨,超限率为135.69%;2、2024年08月05日06时40分,车货总重52.24吨,超重27.24吨,超限率为108.96%;3、2024年08月05日12时52分,车货总重48.75吨,超重23.75吨,超限率为95.00%。
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柒佰元整(¥14700)
14700.00元
宁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14
5
桂百交罚﹝2024﹞08290001号
当事人广西迅宝物流有限公司(桂AAV907)在靖西市红达商贸有限公司(德保分公司)地点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罚款壹万肆仟元整人民币
14000.00元
百色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17
6
桂百交罚﹝2024﹞08290002号
当事人广西迅宝物流有限公司(桂AAV907)在靖西市红达商贸有限公司(德保分公司)地点实施了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
罚款伍仟元整人民币
5000.00元
百色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17
7
桂0704交罚﹝2024﹞0482号
2024年04月23日12时21分,广西迅宝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AY672货运车辆途经钦北区大寺不停车检测点(方向1)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54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 号),考虑到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重5吨,超限率为10.20%。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500.00元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10
8
桂0704交罚﹝2024﹞0480号
2024年04月28日14时46分,广西迅宝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AY672货运车辆途经钦北区大寺不停车检测点(方向1)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61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 号),考虑到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重12吨,超限率为24.49%。
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1400)
1400.00元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10
9
桂0704交罚﹝2024﹞0481号
2024年05月04日08时27分,广西迅宝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AY672货运车辆途经钦北区大寺不停车检测点(方向2)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54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 号),考虑到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重5吨,超限率为10.20%。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500.00元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10
10
桂0800交罚﹝2024﹞0251号
2024年4月16日14时46分,我单位执法人员经行政检查,在贵港市台泥水泥厂路段发现,何元讨驾驶广西迅宝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的桂AAT851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其所属的桂FN881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木材,属可解体物品,从崇左大新县开往贵港东龙,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79.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重30.2吨,超限率61.63%。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
150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