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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坤津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士斌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5MA4F161J1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关口镇策山村二组(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浠水市监处罚〔2026〕10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5月1日与浠水县城投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关口镇策山矿区的矿山开采承包合同。2025年8月9日当事人从河北润丰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以含税单价15000元/台的价格采购上述3只焊接绝热气瓶,用于“气爆”爆破整体石矿。在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情况下,当事人于2026年3月10日、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9日、2026年5月14日对上述气瓶进行了充装使用。2026年5月19日在本局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改正后,当事人因矿山其他事情未按要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同时查明,当事人已依法配备压力容器安全总监和压力容器安全员,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办公室上墙公示。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时已取得上述三只气瓶《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气瓶)》,2026年7月1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了于2026年6月3日办理上述气瓶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瓶32鄂J30086123),已改正违法行为,消除隐患。...[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8000元。
18000.00元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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