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成人保健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鄢珍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428MA6KCM597Y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元江县红河街道凤凰社区凤凰路(商业综合加工厂大门口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玉元处罚〔2025〕232号
当事人经营假药的行为,有扣押的实物;有现场勘验笔录、现场辨认笔录、照片、询问笔录、鉴定报告、产品认定意见书、检验检测报告等证据所证明。以上证据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印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明当事人违法的过程、情节、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的规定。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原则,承办人建议对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本局扣押的男根肾宝5盒、虫草养肾王6盒、虫草伟哥2盒、草本伟哥1盒、虫草肾宝2盒;
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000.00元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