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5L02A6U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大城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10
(2023)赣0983民初2136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
陈**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2-12-13
(2022)粤5281民初336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罗**,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
普宁市人民法院
3
2022-08-12
(2021)辽1421民初47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高安市晨琛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公司
绥中县人民法院
4
2021-12-13
(2021)辽1421民初47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高安市晨琛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公司,刘**
绥中县人民法院
5
2021-03-18
(2021)豫1003民初9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蒋**,范*
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阜阳市顶大物流有限公司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6
2021-01-05
(2020)粤5222民初6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开发区支公司,詹**,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人民法院
7
2020-11-16
(2020)粤0607民初52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开发区支公司,方**,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樟树市鼎尚运输有限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8
2020-10-23
(2020)粤1323民初31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温**
庞**,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惠东县人民法院
9
2020-07-09
(2020)湘0405刑初67号
交通肇事罪
谭*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谢**,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10
2020-07-09
(2020)湘0405刑初67号
交通肇事罪
刘**,刘**,刘**,段**,谭*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谢**,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1-05
(2022)粤5281民初336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罗**
裁判文书
普宁市人民法院
2
2022-10-18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罗**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普宁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03
2021-05-10
(2021)粤13民终21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温**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5-27
2021-03-23
(2021)豫1003民初9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范*、蒋**等与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77803.41元
民事案件
3
2021-02-25
2020-12-15
(2020)粤5203民初23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王**、陈**与沈**、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524977.25元
民事案件
4
2020-08-28
2020-07-28
(2020)湘0405民初10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刘**等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6-29
2020-05-18
(2020)湘8602民初26号
刘*、刘**等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4-27
2018-11-30
(2018)粤5203民初8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9733.38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东交罚﹝2025﹞02968号
2025年09月11日,经调查,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雇用的驾驶员何江平于2025年09月04日05时56分驾驶赣CH4703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普通货物从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方向行驶,该车车货总重52.155吨,轴数是6轴,超限3.155吨,超限率6.44%,超过规定限值,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
15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1
2
粤惠东交罚﹝2025﹞01761号
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Q4807重型厢式货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
35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23
3
粤惠东交罚﹝2025﹞01680号
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Q4807重型厢式货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30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8
4
粤惠东交罚﹝2025﹞01596号
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Q4807重型厢式货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30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6
5
粤惠东交罚﹝2025﹞01514号
我单位执法人员根据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推送,发现2025年04月30日01时03分,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驾驶赣CR5671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228国道中国石化亚太加油站东侧50米处时,经普通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动态检测监控设备现场检测,系统显示,该车车货总重43.649吨,轴数为4,限重31.000吨,超限12.649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以上事实,已通过大数据信息技术比对和公安数据查询并核实,有非现场治超车辆检测单、非现场电子数据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0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1
6
粤惠东交罚﹝2025﹞01462号
我单位执法人员根据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推送,发现2025年05月23日19时53分,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驾驶赣CH4703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228国道中国石化亚太加油站东侧50米处时,经普通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动态检测监控设备现场检测,系统显示,该车车货总重60.977吨,轴数为6,限重49.000吨,超限11.977吨,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且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高安市晨鑫物流有限公司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以上事实,已通过大数据信息技术比对和公安数据查询并核实,有非现场治超车辆检测单、非现场电子数据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元)
55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09
7
粤穗花交运罚﹝2025﹞HD20250320007号
2022年04月06日17时36分,你(单位)使用赣CBQ663/赣CHL11挂车辆运载货物,行经G106线花山城西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花都方向)(地址:G106线花山城西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花都方向))时,经现场设备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0085.00kg,轴数为6轴,超限1085.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500.000元整
500.00元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5-03-20
8
粤穗花交运罚﹝2025﹞HD20250320006号
2022年05月01日16时08分,你(单位)使用赣CBQ663/赣CHL11挂车辆运载货物,行经G106线花山城西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花都方向)(地址:G106线花山城西路段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花都方向))时,经现场设备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0130.00kg,轴数为6轴,超限1130.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500.000元整
500.00元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5-03-20
9
粤清新交罚﹝2025﹞001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
2000.00元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5-03-19
10
粤清新交罚﹝2025﹞001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
500.00元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5-03-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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