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聚鑫楼茶餐厅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孔德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2923MA71TP1H2G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刘家峡镇古城新区英贤路令牌花苑4-10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罚〔2025〕87号
经调查,永靖县聚鑫楼茶餐厅2020年3月开业经营至今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据孔德俊在询问时陈述,该批香烟制品一部分是其朋友放在店里的,一部分主要面向店内就餐的熟客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的零盒香烟据孔德俊陈述为自用和面向熟客销售。由于当事人无进销货台账,店内就餐结账单也无记载香烟制品销售价格,执法人员无法确定违法所得。根据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卷烟(雪茄烟)价格目录(2025年第1期)和退出全省卷烟(雪茄烟)价格目录规格明细表的通知》文件中烟草专卖品的建议零售价,上述烟草制品总货值(即总经营额)共4312元,当事人对总货值金额无异议。
对永靖县聚鑫楼茶餐厅进行了:
1.罚款:金额8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800元,大写捌佰元整。
800.00元
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1
2
永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6号
现查明2025年08月28日,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古城新区英贤路令牌花苑4-10商铺的永靖县聚鑫楼茶餐厅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该场所场所大厅北侧消火栓箱内使用的标称为郑州市汜水黄河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8-65-30-涤纶长丝/涤纶长丝合成橡胶型有衬里消防水带,用钢卷尺测量消防水带长度,长度为18.30米,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判定规则》(XF588-2012)第6.10.2.1条的规定,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7.2条规定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现决定给予永靖县聚鑫楼茶餐厅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永靖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10-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