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姚秀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206MA334P5U2E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创业北路3-109号F6109、F6110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01
(2024)粤1971民诉前调100143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东莞市茶山劲鸿制衣厂
厦门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惠州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
2024-09-27
(2024)粤0103民诉前调70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爱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厦门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姚**,惠州市我们是一家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3
2024-08-29
(2024)沪0105民初13030号
广告合同纠纷
分众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西安熊不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长沙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上海熊不走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南京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郑州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东莞市熊不走蛋糕烘焙有限公司,珠海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太原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区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无锡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成都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南昌市熊猫不走烘焙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重庆市熊不走蛋糕有限公司,合肥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惠州市叮当熊猫烘焙有限公司,广州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宁波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深圳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福州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武汉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浙江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惠州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4
2024-08-15
(2024)粤0103民诉前调70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爱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惠州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惠州市我们是一家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姚**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5
2024-07-09
(2024)沪0105民初13030号
广告合同纠纷
分众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西安熊不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长沙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上海熊不走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南京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郑州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东莞市熊不走蛋糕烘焙有限公司,珠海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太原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区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无锡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成都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南昌市熊猫不走烘焙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重庆市熊不走蛋糕有限公司,合肥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惠州市叮当熊猫烘焙有限公司,广州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宁波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深圳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福州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武汉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浙江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惠州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6
2024-05-06
(2024)闽0206民初4254号
劳务合同纠纷
颜**
厦门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7
2024-05-06
(2024)闽0206民初4252号
劳务合同纠纷
祝**
厦门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8
2021-01-20
(2020)粤1302民初17629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薛**
惠州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厦门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9
2020-11-27
(2020)粤1302民初17629号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薛**
惠州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厦门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2-08
(2024)粤0103民初148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爱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姚秀华;惠州市我们是一家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
2024-10-12
(2024)沪0105民初13030号
广告合同纠纷
分众传媒有限公司
惠州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佛山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区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东莞市熊不走蛋糕烘焙有限公司,成都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珠海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厦门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长沙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重庆市熊不走蛋糕有限公司,浙江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武汉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广州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福州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南京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宁波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合肥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苏州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深圳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无锡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南昌市熊猫不走烘焙食品有限公司,西安熊不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太原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北京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惠州市叮当熊猫烘焙有限公司,上海熊不走食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3
2024-07-26
(2024)粤0103民诉前调70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爱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惠州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姚秀华;惠州市我们是一家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4
2024-07-10
广告合同纠纷
分众传媒有限公司
惠州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佛山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区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东莞市熊不走蛋糕烘焙有限公司,成都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珠海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厦门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长沙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重庆市熊不走蛋糕有限公司,浙江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武汉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广州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福州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南京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宁波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合肥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苏州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深圳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无锡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南昌市熊猫不走烘焙食品有限公司,西安熊不走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熊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太原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北京市熊猫不走烘焙有限公司,惠州市叮当熊猫烘焙有限公司,上海熊不走食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厦湖市监处罚〔2025〕5416号
经查,当事人系通过商事登记备案的住所(经营场所)、电话等联络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监管,且停止经营活动已满六个月的商事主体。经公告催告后仍未办理相应的变更或注销手续,也未依法申请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手续。当事人的行为,严重破坏商事主体准入监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违法事实。当事人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经催告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应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当事人的行为,严重破坏商事主体准入监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建议吊销当事人企业营业执照。
吊销当事人企业营业执照
0.00元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5-0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