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宇帆食品销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玉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327MA42R9L60T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社旗县潘河街道南环路贾楼段路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社市监处罚【2024】82号
2024年1月2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其采购经营的以下食品:①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日生产的“金典”纯牛奶,每箱净含量250ml×12,保质期常温密闭条件下6个月;②蒙古乳业(唐山)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3日生产的“特仑苏”纯牛奶,每箱净含量250ml×12,保质期6个月;③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0月31日生产的白云边汉云酒,酒精度:50%Vol,净含量500ml;④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6日生产的“益盐堂”自然岩盐,净含量400g/袋,保质期三年。当事人采购时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执法人员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2024年1月31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仍未能提供上述产品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责令改正到期后仍不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罚款5200元。
5200.00元
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