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宇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3MA5UNTHG7A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兴竹路18号附1号负一层、负二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03
(2025)渝0105民初61770号
侵权责任纠纷
重庆市江北区鹏润蓝海C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重庆国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罗**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2
2026-03-19
(2025)渝0105民初61352号
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创美洗涤有限公司
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3
2024-08-13
(2024)渝0105民初1661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国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4
2024-07-08
(2024)渝0105民初1661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国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5
2024-07-02
(2024)渝0105民初12536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景*
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6
2024-07-02
(2024)渝0105民初12537号
股东知情权纠纷
王*
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7
2023-01-10
(2022)渝0105民初6871号
侵权责任纠纷
李**,陈**,唐**,唐**
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8
2022-11-14
(2022)渝0105民初6871号
侵权责任纠纷
陈**,唐**,唐**,李**
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9
2022-10-26
(2022)渝0105民初14162号
合同纠纷
重庆梵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10
2022-09-21
(2022)渝0105民初14162号
合同纠纷
重庆梵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6
(2025)渝0105民初61770号
侵权责任纠纷
重庆市江北区鹏润蓝海C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罗**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2
2026-01-27
(2025)渝0105民初61352号
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创美洗涤有限公司
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3-11
2023-03-06
(2022)渝0105民初6871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李*,唐**等与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9713)一审民事判决书
385976.4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0-19
2021-09-30
(2020)渝0105民初24794号之一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重庆国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9-28
2019-11-13
(2019)渝0105民初2294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吴**与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卫公罚﹝2024﹞33号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一年内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为顾客服务案
1100.00元
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14
2
江环执法罚字﹝2024﹞11号
2024年2月26日夜间,江北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观音桥街道鹏润蓝海C区6标A1-4-1居民反映,楼下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的声音对其有较大的影响。江北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江北区生态监测站在鹏润蓝海C区6标A1-4-1居民屋内进行了相关监测。监测结果《(江环(监)字[2024]第TS001号)》显示,N1点夜间倍频带声压级125Hz、250Hz监测结果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标准限值,分别超标5分贝、9分贝,属环境违法行为。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07-04
3
江消行罚决字﹝2022﹞第0364号
2023年10月24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兴竹路18号附1号负一层、负二层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大悦汤城市度假温泉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一层男宾区搓澡区域未设置喷淋设施。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1098号),责令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3年10月24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兴竹路18号附1号负一层、负二层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大悦汤城市度假温泉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一层男宾区搓澡区域未设置喷淋设施。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1098号),责令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JB3700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1098号)、《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的处罚。
9600.00元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11-20
4
江消行罚决字﹝2023﹞第0063号
2023年3月22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兴竹路18号附1号负一层、负二层的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大悦汤城市度假温泉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2楼设置员工宿舍,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688号),责令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3年3月22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兴竹路18号附1号负一层、负二层的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大悦汤城市度假温泉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2楼设置员工宿舍,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688号),责令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庆大悦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JB1427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688号)、《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对该单位责令停止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兴竹路18号附1号负一层、负二层的大悦汤城市度假温泉2楼员工宿舍的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的处罚。
9600.00元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4-1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4-2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