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毛佩群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MA28EAKF18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大田村1幢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1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肖**,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2
2023-11-22
(2023)浙0782民初152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肖**,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3
2023-07-21
(2023)浙0782民诉前调1582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肖**
义乌市人民法院
4
2021-06-22
(2021)浙0782民初830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
武**,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5
2021-06-02
(2021)浙0782民初830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罗**,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6
2021-04-20
(2021)浙0782民诉前调136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罗**,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7
2021-04-12
(2021)浙0782民诉前调127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
武**,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8
2019-01-10
(2018)浙0782民初24699号
民间借贷纠纷
楼**
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毛**,蒋**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2-05
(2023)浙0782民初152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肖**
裁判文书
义乌市人民法院
2
2023-11-2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肖**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义乌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26
2021-06-22
(2021)浙0782民初830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武**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9-28
2021-06-03
(2021)浙0782民初830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罗**等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667.50元
民事案件
3
2019-02-02
2019-01-10
(2018)浙0782民初24699号
民间借贷纠纷
楼**与蒋**、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6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8-06-05
2018-05-18
(2018)浙0782民初6764号
民间借贷纠纷
龚**与蒋**、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路政罚﹝2025﹞50179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15日10时22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8K284+850M检查时发现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公路路面污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8
2
金路政罚﹝2025﹞50119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8月06日20时21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义乌市五洲大道中金垂钓附近检查时发现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车辆装载物,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1
3
金路政罚﹝2025﹞50114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30日14时26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义乌市稠义路9K+600M往城区方向检查时发现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30
4
金运政罚﹝2025﹞50107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20日15时07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义乌市稠江街道S219(疏港快速路)K160+400左侧往城西方向检查时发现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26
5
金运政罚﹝2025﹞5099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11日14时10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大田村1幢1号检查时发现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7天。停业整顿时间为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6日。
责令停业整顿7天。停业整顿时间为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6日。
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3
6
金路政罚﹝2025﹞5075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16日11时00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9K161+100检查时发现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损坏、污染公路的活动。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26
7
金路政罚﹝2025﹞5093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5月07日12时08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7(象义线)佛堂方向K277+300检查时发现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689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16
8
金路政罚﹝2025﹞5092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5月04日01时34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7(象义线)佛堂方向K277+300检查时发现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零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仟零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3025.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16
9
金路政罚﹝2025﹞5094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5月09日20时54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7(象义线)佛堂方向K277+300检查时发现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起运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仟叁佰叁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仟叁佰叁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933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