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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土宫寨餐饮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彩玲注册资本:7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826MA739ULL94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工业园区恒辉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静)市监罚〔2025〕222号
当事人于2017年07月19日依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开始从事餐饮业服务经营活动。2025年8月31日,原安镇齐梗村油夫组204号的陈亚联系当事人,称其自家养殖的一头牛当日宰杀,有二百余斤牛肉可销售至当事人。经二人协商,以50元/kg的价格向当事人销售120kg,当天晚上10时,陈亚用面包车将120kg牛肉运至该公司并存放在就餐大厅冰柜内,当事人知晓该批牛肉无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故未向陈亚索要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明,9月2日14时当事人向陈亚付款6000元。9月1日当事人加工3斤牛排骨与自家人食用,剩余牛肉未对外销售,故无违法所得。至我局9月12日检查时,冰柜内存放有131.3kg冷冻牛肉,含有之前存放的13.3kg牛肉,因炭疽杆菌具有较强传染性,引发的炭疽属乙类传染病,一起存放的13.3kg牛肉可能已感染炭疽杆菌,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封存或者暂停销售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暴发、流行的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措施。”,经分管领导批准,我局执法人员对冰柜内存放的131.3kg牛肉予以查封。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名录》分类,炭疽在我国属于二类动物疫病,9月13日静宁县原安镇政府、静宁县畜牧兽医局、静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我局联合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九条:“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下列控制措施:(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限制易感染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措施。”之规定,对上述牛肉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对静宁县土宫寨餐饮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元
静宁县市场监管局
2025-1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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