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益阳市赫山区湘当快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浩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903MACYRU4A6P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园紫竹路以南电子工业园二期1栋5G+智能制造创新孵化中心 A0284号(集群注册)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益市监处罚赫〔2026〕66号
当事人作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区域代理履职主体,依法承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审查、信息登记核验、动态更新、日常风险排查、违法信息制止及上报的法定责任。本案中,当事人在具备完善管控制度、明确履职要求的前提下,因履职不到位、监管疏漏,未对涉案入网商家开展实质性合规审查与日常巡检,未及时发现并处置商家“一证多开、虚假入驻”违法行为,未履行违规报告义务,致使违规经营行为持续发生,其行为已构成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未依法履行入网商家审查登记、日常监管及违法报告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以及第十六条第二款“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之规定。构成了当事人未履行法定审查登记、违规报告等义务的违法行为。
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173.6元。
30000.00元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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