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区隆泉花爆制作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志文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02MA37Q9K88B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武东村龙前冲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市市监处罚〔2026〕326号
经查明:2026年 2月3日,仙桃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生产的5号“贡品贵族炮”爆竹(批号:2025年3月)、6号“贡品贵族炮”爆竹(批号:2023年10月)进行产品质量抽检,2026年3月4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针对上述抽检分别作出了EZ202601156、EZ202601161号《检验报告》。
EZ202601156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引燃装置(引火线牢固性、引燃时间)项目不符合GB10631-2013标准,判定为不合格(点火引火线脱落)”。
EZ202601161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引燃装置(引火线牢固性)项目不符合GB10631-2013标准,判定为不合格(点火引火线脱落、引燃时间不足3至8秒)”。
2026年6月2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EZ202601156、EZ202601161号《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也未提出复检要求。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存在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爆竹产品的违法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1、2025年3月批次5号“贡品贵族炮”爆竹:当事人共计生产500件(7盘/件,合计3500盘),生产成本90元/件,销售价格96.6元/件。该批次产品全部销售至仙桃市帅达瑞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其中2025年3月24日销售200件,货值金额19320元;2025年4月2日销售300件,货值金额28980元,本批次合计货值金额48300元,违法所得3300元。
2、 2023年10月批次6号“贡品贵族炮”爆竹:当事人共计生产70件,生产成本55元/件,销售价格60元/件,于2023年10月28日全部销售至仙桃市帅达瑞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货值金额4200元,违法所得350元。
综上,当事人涉案两款不合格爆竹产品总计生产570件,全部对外销售,无剩余库存,货值金额共计52500元,违法所得共计3650元。
一、没收违法所得3650元;
二、罚款84000元(货值金额1.6倍);
以上两项共计87650元,上缴国库。
84000.00元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