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军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3072334712Y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11号72幢1-2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19
(2024)渝01民终6759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王**,王*
重庆希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8-01
(2023)渝0105民初15465号
侵权责任纠纷
王**,王*
重庆希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3
2023-07-03
(2023)渝0105民初15465号
侵权责任纠纷
王**,王*
重庆希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4
2023-06-26
(2023)渝0113民初9013号
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护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5
2023-06-14
(2023)渝0233民初24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忠县双桂镇人民政府
忠县人民法院
6
2022-07-25
(2022)渝0119民初2610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金科金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7
2022-07-22
(2022)渝0119民初2610号
承揽合同纠纷
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金科金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8
2022-07-12
(2022)渝0116民初823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博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9
2022-07-12
(2022)渝0116民初823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博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10
2022-07-05
(2022)渝0116民初724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博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08-25
(2020)渝0107民初40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高创数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
2020-04-28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高创数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17
2022-06-15
(2022)渝0116民初724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02
2020-07-31
(2020)渝0107民初40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高创数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43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4-17
2019-12-24
(2019)渝05执2664号
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新今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4-17
2019-12-24
(2019)渝05执2666号
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新今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04-17
2019-12-24
(2019)渝05执2663号
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新今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04-17
2019-12-24
(2019)渝05执2665号
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新今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渝北市监处罚〔2025〕765号
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字号名称为重庆菱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233072334712Y,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当事人登记住所现为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11号72幢1-2,现主要从事电梯安装、维护保养等经营活动。2025年7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在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长翔路150号尚阳康城小区,对重庆盛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使用的电梯进行监督检查,抽查中发现当事人2025年6月13日在维保其中5部电梯的过程中、维保人员存在以下问题:未对底坑耗能缓冲器、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开展维保,未对机房驱动主机、制动器销轴部位、制动器间隙等开展维保,在电子维保记录上填写一切正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经调查,上述被检查中发现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5部电梯(编号5-1,注册代码:31105001122025045103、编码:322039;编号5-2,注册代码:31105001122025045100、编码:322036;编号7-3,注册代码:31105001122025045101、编码:322037;编号7-4,注册代码:31105001122025045099、编码:322035;编号8-1,注册代码:31105001122025045102、编码:322038),在我局登记的使用单位是重庆盛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于2024年1月4日与重庆盛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维修保养合同》,据合同中的约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此5部被检查电梯的维护、保养由当事人负责,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截取2025年6月13日维保期间的监控图片和电子维保记录,当事人维保人员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维保的具体情况和细节为:1、编码322039的5-1电梯:2025.6.1315:12:23-2025.6.1315:13:46共计1分23秒、底坑作业时、仅清扫垃圾未对底坑耗能缓冲器开展维保,2025.6.1315:07:51-2025.6.1315:10:32共计2分41秒、机房作业中未对机房驱动主机和限速器紧张轮装置开展维保、且在2025.6.1315:08:41-2025.6.1315:10:03期间离开机房;电子维保单显示时间为2025.6.1314:08:38-2025.6.1315:17:24、维保用时为1小时8分钟,维保结果显示正常。2、编码322036的5-2电梯:2025.6.1315:51:48-2025.6.1315:53:28共计1分40秒、底坑作业时、仅清扫垃圾未对底坑耗能缓冲器开展维保,2025.6.1315:40:53-2025.6.1315:43:51共计2分58秒,机房作业中未对制动器间隙和限速器紧张轮装置开展维保、且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8000元。
8000.00元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