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永益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世发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528MAEMJUJJ4Y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城关镇澺河街道办事处息州尚亿城尚亿公馆4号楼1单元102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息市监处罚〔2025〕136号
2025年11月11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在息县永益大药房有限公司店长邓英在现场的情况下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执业药师张勇未在店内,且店内悬挂有执业药师不在岗告示牌。随即执法人员查看了该公司的计算机药品GSP管理系统,系统内的销售记录显示:2025年11月11日,该公司销售了1盒“阿莫西林胶囊”(标示生产厂: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4023532,规格:0.25g,产品批号:250416,生产日期:2025.04.23,有效期至2028.03,处方药)。执法人员现场让店长邓英提供销售上述处方药的处方笺,邓英现场未能提供销售上述处方药的处方笺。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息市监责改【2025】111101号]责令该公司在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处方药未经执业药师审核,不得销售处方药,于2025年11月19日前改正,上述文书由该药房店长邓英现场确认后签收。2025年11月24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对息县永益大药房有限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执业药师杨守军仍然未在店内,且店内悬有挂执业药师不在岗告示牌。执法人员查看了该公司的计算机药品GSP管理系统,系统内的销售记录显示:2025年11月24日,该公司销售了1盒“阿莫西林胶囊”(标示生产厂:浙江亚峰药厂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3021420,规格:0.25g,产品批号:04250803,生产日期:2025.08.10,有效期至2027.07,处方药)。执法人员现场让该公司店长邓英提供销售上述处方药的处方笺,邓英现场仍无法提供销售上述处方药的处方笺。
经调查核实,息县永益大药房有限公司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经我局责令改正后仍未改正。
罚款¥5000.00元
5000.00元
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