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九江市湘赣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南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25MA35J2XP05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九合乡红光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09
(2025)闽0581民初435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泉州市中闽爱家贸易有限公司石狮灵秀分公司,九江市湘赣食品有限公司
石狮市人民法院
2
2025-02-18
(2025)闽0581民初435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泉州市中闽爱家贸易有限公司石狮灵秀分公司,九江市湘赣食品有限公司
石狮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永市监处罚〔2026〕18号
2025年8月7日/26日、9月11日/15日我局食品股收到国抽系统平台核查处置转办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报告共计5份,上述5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报告我局执法人员依法也送达至该公司,该公司收到报告后并签收送达回证,现场未提出异议。涉案产品分别为该公司生产销售的馋丝味粉条(细粉)生产日期20250105/20241101、馋丝味粉条(宽粉)生产日期20241008/20240301、馋丝味粉条(汤粉)生产日期20250105,上述产品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显示配料表标识存在问题项目,我局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召回管理办法(2020修订)》已要求企业对上述涉案批次的产品72小时内启动三级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2025年10月13日,我局食品股的执法人员协同县稽查局的执法人员针对上述涉案产品的召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未认真按规定时限启动召回,也未向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现场未见任何召回的产品。因该公司自认为涉案产品只是标识标签问题,并不是产品质量问题,管理缺失涉案产品的召回工作流于形式,召回公告只是象征性地张贴在公司门口,并未下发出去。因该公司未认真履行涉案食品召回的义务,现场我局执法人员再次督促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完善涉案产品的召回工作。现场,该公司负责人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积极,并承诺立即改正,加强公司管理,尽全力召回涉案批次的产品。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至此,本案调查终结。
1.警告; 2.罚款16000元,全部上缴国库。
16000.00元
永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