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兆清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572334567M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临港路13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07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7-18
劳动争议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5-28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4
2024-03-19
劳动争议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5
2023-08-08
(2023)津0319民初18902号
劳动争议
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林**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6
2023-05-11
劳动争议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7
2022-04-25
(2022)津03民终2226号
劳动争议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4-25
(2022)津03民终2226号
劳动争议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9
2022-02-25
(2022)津0319民初1011号
劳动争议
刘**
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10
2022-02-25
(2022)津0319民初337号
劳动争议
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刘**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30
2022-06-24
(2022)津03民终2226号
劳动争议
王**、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06-30
2022-06-24
(2022)津03民终2399号
劳动争议
刘**、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03-26
2022-02-17
(2021)津0319民初19175号
劳动争议
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赵**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7352.40元
民事案件
4
2022-01-29
2021-12-31
(2021)津03民终7438号
劳动争议
马*、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1583.09元
民事案件
5
2021-12-24
2021-12-22
(2021)津0116执19684号
劳动争议
袁**、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6
2021-12-08
2021-11-04
(2021)津0116执13114号
其他案由
王刚、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7
2021-10-21
2021-09-28
(2021)津03民终5587号
劳动争议
刘**、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1-09-28
2021-09-06
(2021)津03民终4847号
劳动争议
袁**、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1-09-17
2021-05-28
(2021)津03民终2637号
劳动争议
王刚、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9-05
2021-07-29
(2021)津03民终4380号
劳动争议
袁**、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滨)应急罚﹝2025﹞00301-011号
2025年6月10日22时03分,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六米的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散粮作业部内,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5名作业人员在对19#大豆筒仓进行清仓作业时,板结大豆发生坍塌,导致3名作业人员被大豆掩埋,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82。4176万元(不含事故罚款)。经调查认定,天津滨海新区天津港第一港埠有限公司“6·10”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因承包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作业人员长期违章作业,发包方未落实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与管理责任,导致风险长期存在且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所引起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天津滨海新区港建东平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员工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未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清仓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未落实本单位危险作业审批和备案制度,开展危险作业时本单位领导未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罚款
2200000.00元
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5-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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