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福明江霆餐厅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12MA2H8J1247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海晏南路116弄13、15号1-40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06
(2024)浙0212民初810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重庆笨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福明琪锋餐厅,宁波市鄞州福明江霆餐厅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
2024-04-18
(2023)浙0212民诉前调2670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重庆笨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福明琪锋餐厅,宁波市鄞州福明江霆餐厅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鄞福罚决字〔2023〕第000327号
宁波市鄞州福明江霆餐厅于2023年06月05日17时30分被查时,在鄞州区福明街道海晏南路140号店内使用一根长约3米的软管将燃气灶和两瓶重量为15KG燃气瓶相连,执法人员向宁波市鄞州福明江霆餐厅制发了编号为231286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2023年06月07日17时30分,执法人员复查时,发现宁波市鄞州福明江霆餐厅逾期未整改。经查,宁波市鄞州福明江霆餐厅未曾因相同违法行为被本机关处罚过。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肆拾元整(¥140.00)
14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
2023-07-05
2
甬鄞福罚决字〔2023〕第000294号
宁波市鄞州福明江霆餐厅于2023年4月左右至2023年05月24日被查期间,在鄞州区海晏南路116弄15号外墙上设置一块面积约为0.25平方米(长约0.5米,宽约0.5米)的灯箱,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执法人员向宁波市鄞州福明江霆餐厅制发了编号为231096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2023年05月26日14时,执法队员复查时发现宁波市鄞州福明江霆餐厅逾期未进行整改。经查,宁波市鄞州福明江霆餐厅未曾因相同的违法行为被本机关处罚过。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2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
2023-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