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纵骐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全贺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3MAD08FBR6U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243号亚中花园7号院内右侧2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西市监处罚〔2024〕2号
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4日从供货商(生产厂家)保定安旅鹿箱包制造有限公司购进4个安旅鹿牌拉杆箱在店内销售,进价114.4元/个,进货金额为457.6元,对外售价为225.05元/个。当事人在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可以提供供货商(生产厂家)开具的收款收据和营业执照照片打印件。 2023年11月2日,抽检机构通过美团平台下单从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开设的的网上店铺“略购百货(河西店)”购买上述拉杆箱2个用于质量抽查检验,售价为225.05元/个,销售金额为450.10元。剩余2个拉杆箱存放于当事人店中。2023年11月2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予以扣押。涉案产品经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检测,振荡冲击性能项目检测结果不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中的QB/T 2155-2018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且未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销售质量不合格拉杆箱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900.20元,违法所得221.30元。
1.没收已扣押的质量不合格安旅鹿牌拉杆箱2个;2.处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900.20元;3.没收违法所得221.30元。
900.20元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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