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欧龙祥生态茶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欧西湖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1128MA4RA31AX8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街道前进路81号3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处罚【2025】12号
2024年10月30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凤白叶新田红(红茶)”抽样检验,2024年11月27日,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No:A2240644324127008C的抽样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11月28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食品的《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告知其有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检的权利,同时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上述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及“凤白叶新田红(红茶)”中添加的“柠檬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
经查,2024年5月6日,当事人湖南欧龙祥生态茶业有限公司生产“凤白叶新田红(红茶)”用于销售。截止2024年11月28日到本局调查时止,共生产36罐规格为250g/罐的“凤白叶新田红(红茶)”,销售36罐,价格是41元/罐,销售金额是1476元(41元/盒×36盒=1476元),货值金额是1476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涉嫌构成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规定。
一、没收违法生产茶叶“凤白叶新田红(红茶)”30罐;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肆拾陆元整(¥246.00元);
三、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元整(¥30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叁万零贰佰肆拾陆元整(¥30246.00元)。
30000.00元
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