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凯涛敏通风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检平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1MA49GH8B72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洪山区白沙洲大道烽火钢材批发市场D区3号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6〕131号
2025年8月12日,根据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排烟防火阀(商标:凯涛敏,型号规格:PFHF WSDc-K-800×800,生产日期/批号:2025.8.8,抽样基数:20个)、防火阀(商标:凯涛敏,型号规格:FHF WSDc-K-800×500,生产日期/批号:2025.8.8,抽样基数:20个)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没有提出复检申请,但是当事人对上述抽样基数及产品规格有异议。
当事人最后一次生产销售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是2023年4月30日。2025年7月7日,抽检人员王凯联系当事人需定做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各两个,规格800mm×500mm,当事人用平常做调节阀1.0㎜的材料做了4 个阀(防火阀2个、排烟防火阀2个,规格均是800mm×500mm)。抽检人员王凯对上述情况予以确认,情况属实。2025年8月12日,抽检当天铭牌上的规格型号和生产日期是当事人现场手写的,当事人把其中一个排烟防火阀的型号写成了800mm×800mm,导致抽检人员抽样凭证填写错误(排烟防火阀的规格型号填写成了800mm×800mm)。
本局于2026年1月19日对当事人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洪市监限提[2026]15-2-0119号),要求当事人限期内提供生产上述4个阀的材料核算成本价格,当事人表示因为每个防火阀制作材料损耗不一,无法提供成本材料。
上述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840元,因防火阀制作成本无法计算且抽检机构没有付款,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其产品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上述产品,并决定作出处罚如下:
1、没收不合格产品排烟防火阀、防火阀各1个;
2、罚款1400元。
1400.00元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