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南疆汇鑫汽车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贵兆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01MA78E3BB13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盛路东侧、羚翔路南侧(众鑫机械加工公司内1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库市监处罚〔2026〕8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06月21日注册登记新疆南疆汇鑫汽车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运货和危险货物);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活动,该公司从2023年4月起免费为员工提供午餐服务,从初始就餐的7至8人至今平均每天25人就餐。该公司食堂从业人员共有厨师2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均未取得健康证明。另查明,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无法提供食品原料采购台账记录、食品相应索证索票等材料,也无法提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记录材料,未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未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经询问当事人,其表示所有原材料都是该公司查验工作人员李立祥从开发区海宝市场的巴州绿然果蔬农民合作社购进的,只保存了进货票据,但未建立食品进货台账也未保留其供货方的资质。截止查获之日,食堂各项开支即涉案货值金额231107.82元。因免费为员工提供午餐服务无违法所得。
综上所述,当事人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因两种以上违法行为有牵连关系的,适用吸收原则,择一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从轻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50000.00元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