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兴山县鑫嵘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谭仔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26MA4BP6NDXW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兴山县昭君镇和平大道4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5〕36号
当事人于2014年12月23日在兴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兴山县昭君镇和平大道49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至今。当事人于2025年2月17日在宜昌市毛毛副食商行处以146元/件(每件为240袋)的价格购进了一件棒哥-香辣素肥肠辣条,后以1元/袋价格销售;2024年3月16日在伍家岗区金旺成副食商行处以85元/件(每件30桶)的价格购进了一件香飘飘麦香味奶茶,后以4元/桶的价格销售。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18日对兴山县鑫嵘食品商行上门检查时,在其食品销售货架上发现了3袋棒哥-香辣素肥肠辣条已过期,则货值金额为3元;还发现4桶香飘飘麦香味奶茶已过期,则货值金额为16元,上述两类食品当场均已全部销毁。又因当事人给投诉人销售了一包过期的棒哥-香辣素肥肠辣条,则货值金额为1元,违法所得为1元。故此案的涉案产品总货值金额为20元,违法所得为1元。另查明,当事人采购上述食品时查验了供货者许可证和采购凭证。 办案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当事人违法记录,截至目前,系统显示:兴山县鑫嵘食品商行暂无行政处罚信息(共查询0条记录共0页)。案发后,当事人设立了临近效期食品专区及清理临期食品及超过保质期食品销毁记录本。...[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5〕10号)附件 1《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元; 2.不予罚款。
0.00元
兴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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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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