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福琳卫生用品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英秀 | 注册资本:1.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721MA3QRDTN13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桃源集镇东王庄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0-30
侵害商标权纠纷
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
曹县福琳卫生用品商行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4
2020-11-05
(2020)鲁17民终362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曹县福琳卫生用品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曹市监处罚〔2025〕134号
当事人于2019 年 10 月 18 日核准注册,2022、2023连续2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4年11月14日我局在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提示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报年度报告、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或办理变更、注销登记。2025年03 月 18 日 本局执法人员按照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法人姓名、法人联系电话向其邮寄《提醒告知》挂号信,再次提醒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报年度报告、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或办理变更、注销登记,该信件于2025年03 月 21 日被退回。2025年 03 月 31 日 经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桃源集镇东王庄村,依法进行现场检查未查找到当事人,并有村(居)出具的查无该企业证明。当事人至今仍未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或办理注销登记。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