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霞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20MA1HNYQ24Y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解放东路1018弄3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7
(2025)沪0120民初26919号
合同纠纷
上海通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名玮体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
2026-01-09
(2025)沪0120民初26919号
合同纠纷
上海通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名玮体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3
2025-10-17
(2025)沪0120民初14126号
服务合同纠纷
陈**
段**,上海通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4
2025-06-25
(2025)沪0120民初14126号
服务合同纠纷
陈**
段**,上海通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5
2025-04-08
(2025)沪0120民初6388号
服务合同纠纷
王**
上海通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6
2023-09-21
(2023)沪0120民初17957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韩*
上海通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7
2023-09-21
(2023)沪0120民初1793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张**,韩*
上海通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8
2023-09-21
(2023)沪0120民初17957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韩*
上海通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奉贤区人民法院
9
2023-09-21
(2023)沪0120民初1793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张**,韩*
上海通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奉贤区人民法院
10
2023-02-07
(2023)沪0120民初3797号
服务合同纠纷
潘**
上海通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奉第2120255217号
2025年7月11日,本机关卫生监督员依法对上海通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开设在上海市奉贤区解放东路1018弄35号的游泳场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该游泳场馆正常营业中,现场查见该游泳场馆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本机关委托上海安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对该游泳场馆深水区,浅水区泳池水进行游离性余氯项目的快速检测,男女浴区浸脚池池水的游离性余氯项目的快速检测,现场采集该游泳场馆深水区、浅水区泳池水水样共2件,进行pH、尿素、浑浊度、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氰尿酸共计6个卫生指标的检测。2025年7月21日,本机关收到上海安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编号为:安永检字(2025)GJD0045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样品标记:GJD0045-1(深水区)游离性余氯检测结果为为4.48mg/L、pH检测结果为6.26;GJD0045-2(浅水区)的泳池水的游离性余氯检测结果为4.20mg/L,pH检测结果为6.19;样品标记GJD0045-3的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检测结果为>35.2mg/L;样品标记GJD0045-1(深水区)的氰尿酸为110mg/L;样品标记GJD0045-2(浅水区)的氰尿酸为110mg/L。以上检测值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规定的人工游泳池水质指标卫生要求中游离性余氯应在0.3mg/L~1.0mg/L,pH应在7.0~7.8,浸脚池游离性余氯应在5mg/L~10mg/L,氰尿酸应≤50mg/L的要求。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当事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水质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9-18
2
奉第2120242589号
2024年07月04日,本机关卫生监督员依法对上海通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开设在上海市奉贤区解放东路1018弄35号的游泳场(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游泳场(馆)正在营业。现场查见该公司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现场未查见该公司游泳场(馆)配备pH值、浑浊度直读式检测仪器。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水质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8-09
3
奉第2120232500号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罚款2000.0元,
2000.00元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