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通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玉山 | 注册资本:37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4007268818204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06
(2022)黑0403民初1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鹤岗市通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2
2022-04-06
(2022)黑0403民初1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鹤岗市通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5-06-10
(2015)东民初字第6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崔宪国、鹤岗市通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滕*
裁判文书
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1-02
2019-12-31
(2019)黑0403民初7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谭**与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51456.66元
民事案件
2
2019-07-05
2018-12-29
(2018)黑0403民初1866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朱**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鹤岗分公司、鹤岗市通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09.60元
民事案件
3
2019-02-13
2018-12-24
(2018)黑0403民初1863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王**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鹤岗市分公司、鹤岗市通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5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9-02-13
2018-12-23
(2018)黑0403民初1854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邵**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鹤岗市分公司、鹤岗市通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938.62元
民事案件
5
2017-12-19
2017-09-29
(2017)黑08民终5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与邢*鹤岗市通达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0800交罚(2023)26号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伊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玮、王昭辉在伊美区执法巡查中发现:鹤岗市通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经营的黑H55555号金龙客车(鹤岗-伊春)市际班车客运,该车始发站点为伊春市公路客运总站,实际在伊春市伊美区美溪道口招揽两名乘客,金林区西林镇道口招揽两名乘客,预计收取每名乘客肆拾肆元车费,四名乘客共计壹佰柒拾陆元车费,没有对乘客进行安检和实名制登记,其行为已构成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事实。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伊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