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洁靓干洗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先寒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28MA6GLLXE9M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龙坪镇龙岗巷扶贫办宿舍1幢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罗甸市监处[2023]0018号
经查明,2023年6月13日,执法人员对罗甸县洁靓干洗店经营场所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进门左手边墙上货架第二层和旁边冰柜从上往下数第一层发现摆放有同批次“娃哈哈?饮用纯净水”产品,产品包装正面标识有净含量:596ml,包装左侧面标识有贵阳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制造(产地代码:GY)、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景宏工业园、产地:贵州省贵阳市、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552011310010、生产日期(批号):见瓶身(盖)(20220309 5205GY)、产品标准号:GB17323、保质期:12个月、数量:10瓶。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97天后,仍摆放在货架和冰柜内待经营。经对当事人问询得知,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食品进货的票据和供货商的资质证书,上述食品的进货单价为1元/瓶,零售价格为2元/瓶,剩余10瓶,货值金额20元,店内未建立有销售记录,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回执》、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现场检查照片7张、现场检查笔录1份、经营者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3.《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罗市监强制〔2023〕执-18号)1份,证明扣押超过保质期食品“娃哈哈?饮用纯净水”10瓶的事实。
警告#罚款0.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元
黔南州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9-07-0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黔南州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