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聚爱楼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芳 |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405MA3TJ9R17B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会灵东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常钟市监处罚﹝2024﹞00231号
经查,2023年8月2日,当事人从中山市罗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2023.7”5W亚明牌自镇流LED灯30只,购进价为1元/只,销售价为3.8元/只,通过天猫店铺玄冥客旗舰店对外销售。2023年8月1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对枣庄雅欣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迁出枣庄市,迁入常州市钟楼区,名称变更为:常州聚爱楼商贸有限公司)天猫店铺玄冥客旗舰店销售的上述亚明牌自镇流LED灯进行抽样检验。当事人于2024年2月底收到上述被抽检的LED灯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3AJ0127)。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3AJ0127)内容:“产品名称:自镇流LED灯,商标:亚明,规格型号:/,生产者:中山市罗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平台名称:天猫,店铺名称:玄冥客旗舰店,销售者名称:枣庄雅欣商贸有限公司,抽样数量:12只,备样数量:3只,检验结论:依据《浙江省自镇流LED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要求,对所抽样样品的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标志、能效限定值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当事人对上述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无异议。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LED灯的货值金额为114元,违法所得8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 2.询问笔录1份,证明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询问调查情况; 3.当事人提供进货记录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被抽检的LED灯的情况; 4.枣庄市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线索移送函1份,证明案件来源及检验结果情况; 5.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资格。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签字盖章认可。 我局于2024年7月16日向当事人送达常钟市监罚告〔2024〕214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要求陈述、申辩。 我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
罚款金额230元;没收违法所得84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30.00元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