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盘州市双凤周娟蔬菜销售点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222MA6H1LKH2G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双凤镇人民会场79号摊位(双凤分局)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盘州市监处罚[2024]0003号
经查明,当事人取得《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抽检食品香蕉为当事人于2023年09月13日从盘州市双凤镇酱油厂内采购,进货数量是23kg,进货单价是8.5元/kg,进购后,按9元/公斤的单价全部销售给盘州市实验幼儿园,销售数量是23kg,总金额为207元。当事人进货的时候向供货商索要了香蕉《检测报告》,但检测报告的日期为2023年9月7日,未索要进货票据,也未向供货商索要《营业执照》等资质证照存档,当事人将购进的香蕉全部销售给了盘州市实验幼儿园。昆明海关技术中心于2023年10月09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NO:01JD202312120)的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上述食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207元,除去配送费用及人工费用等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积极主动进行整改,于2023年10月11日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及《减轻行政处罚申请书》,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10月11日执法人员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打印截屏图片1份,《检验报告(№:01JD202312120)1份,《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1份证明案件来源的事实。 2.2023年9月13日,现场抽检盘州市实验幼儿园照片证据复印件6张、盘州市实验幼儿园《现场笔录》复印件1份、送达《检验报告》等现场图片复印件4张,对盘州市实验幼儿园《询问笔录》复印件1份,证明本次监督抽检情况及抽检结果不合格香蕉是当事人销售给盘州市实验幼儿园的事实。 4. 2023年10月11日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健康证》、法人周娟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等事实; 5.2023年12月08日对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给盘州市实验幼儿园的香蕉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事实,以及该批次香蕉的数量、货值金额、整改情况等事实; 6.当事人提交的《整改报告》及《减轻行政处罚申请书》各一份,证明证明当事人积极整改,案发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同时陈述事实及理由,向本局提出减轻行政处罚申请等相关事实。 7.当事人提供的与盘州市实验幼儿园签订的采购合同1份、销售清单1份、香蕉的检测报告1份,证明该批次香蕉是当事人销售给盘州市实验幼儿园的事实。 8.办案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贵州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询提取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页面截图各一份,证明当事人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事实。
罚款0.2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00.00元
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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