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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冯文相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1105MADGREP0XR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号朱宏物流园二区A1场地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03
(2026)陕0103民初27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韩**,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6-05
(2026)陕0103民初27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韩长红;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2
2026-04-16
(2026)陕0103民初27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韩长红;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105交罚﹝2026﹞000176号
2026年 6月 23日 15时 53分许,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敏、朱伟岗联合交警在西安市灞桥区长乐东路与纺渭路交汇处执法,交警拦停检查陕 ABD9775北京牌小型轿车,执法人员向驾驶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询问检查,驾驶人郭某收到高德打车(享道出行)派单,运输乘客 1人由长乐路纺渭路口-公交站前往华旗国际广场 B座,郭某手机当时显示订单金额为 24.1元。郭某现场出示的车辆行驶证显示所有人是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核定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当场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上执法现场全程有录像。经查明,你单位知情郭某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为其提供车辆陕ABD9775,每月收取 3300元,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你单位的同类违法行为系被查处第三次及以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违法情节较重。
给予警告不得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的行政处罚
75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22
2
陕0105交罚﹝2026﹞000177号
2026年 6月 23日 16时 26分许,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靖靖、王宏声与交管灞桥大队民警在西安市灞桥区车长乐东路与纺渭路交汇处执法检查,发现陕AB72918北京牌小型轿车载客一人,执法人员向驾驶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询问检查,驾驶人马某收到高德聚合(享道出行)网约车平台派单,运输乘客 1人由招商银行(航天四院社区支行)前往绿树电竞(新兴广场店),马某手机当时显示到达目的地 10.95元。车辆行驶证照片显示所有人是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核定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当场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上执法现场全程有录像。经查明,你单位知情马某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为其提供车辆陕 AB72918,每月收取 3000元,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你单位的同类违法行为系被查处第三次及以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违法情节较重。
给予警告不得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的行政处罚
75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22
3
陕0101交罚﹝2026﹞000503号
2026年 06月 17日 14时 42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火车站北广场西入口,对雒健驾驶陕 ABE8980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雒健驾驶该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 3人从南院门|汉庭酒店-出入口(方中山胡辣汤旁)到自强路|西安站-北进站口,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 8.78元。该车所有人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将陕 ABE8980号机动车租赁给雒健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有三次以上的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当事驾驶员接单平台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乘客手机订单截屏照片等。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的行政处罚。
75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08
4
陕0101交罚﹝2026﹞000468号
2026年 06月 10日 09时 29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市尚俭门内临时停靠点,对文涛驾驶陕 AAY5627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文涛驾驶该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 1人从环城北路迪飞特民宿(西安火车站店)到雁塔区丈八立丰店(立丰城LECITY店),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 7.10元。该车所有人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将陕 AAY5627号机动车租赁给文涛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有三次以上的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当事驾驶员接单平台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乘客手机订单截屏照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08
5
陕0101交罚﹝2026﹞000493号
2026年 06月 16日 10时 47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市尚德门内临时停靠点,对李科驾驶陕 ABC9388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李科驾驶该车使用 E定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 1人从全季酒店(西安龙首原文景路店)到长安大学雁塔校区,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 11.48元。该车所有人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将陕 ABC9388号机动车租赁给李科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属于三次以上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驾驶员接单账号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的行政处罚。
75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08
6
陕0101交罚﹝2026﹞000478号
2026年 06月 11日 10时 33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市尚俭门内临时停靠点,对王俊胜驾驶陕 ABC5995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王俊胜驾驶该车使用享道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 1人从西安中医脑病医院-南门到西安交大第二附属医院(北大街院区),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 9.81元。该车所有人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将陕 ABC5995号机动车租赁给王俊胜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属于三次以上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当事驾驶员接单平台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08
7
陕0101交罚﹝2026﹞000443号
2026年 06月 02日 15时 28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市尚德门内临时停靠点,对张新峰驾驶陕 AB76117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张新峰驾驶该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 1人从邓六路|汉长安城未央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北门-上车点到新城区|西安站-南进站口,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 25.19元。该车所有人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将陕 AB76117号机动车租赁给张新峰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属于三次以上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驾驶员接单账号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01
8
陕0101交罚﹝2026﹞000452号
2026年 06月 04日 15时 02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市尚德门内临时停靠点,对王俊胜驾驶陕 AAR0886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王俊胜驾驶该车使用享道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 1人从保亿公元印(南门)到新华保险客户服务中心(西安中心支公司本部),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 9.05元。该车所有人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将陕 AAR0886号机动车租赁给王俊胜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属于三次以上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驾驶员接单账号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乘客手机订单截屏照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01
9
陕0101交罚﹝2026﹞000456号
2026年 06月 05日 10时 10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市尚德门内临时停靠点,对李成驾驶陕 AD80081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李成驾驶该车使用 E定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 2人从首创·国际城(东门)到西安市第四医院大差市院区(西门),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 13.43元。该车所有人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将陕 AD80081号机动车租赁给李成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属于三次以上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驾驶员接单账号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乘客手机订单截屏照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01
10
陕0107交罚﹝2026﹞148号
2026年 05月 28日 10时 29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市尚俭门内临时停靠点,对宁孙鹏驾驶陕 AAV3131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宁孙鹏驾驶该车使用享道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 2人从浐灞半岛朱雀金堤(东北门)到五路口地铁站 C东南口,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 16.08元。该车所有人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将陕 AAV3131号机动车租赁给宁孙鹏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有三次以上的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驾驶员接单账号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西安昊天林昊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