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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兴腾矿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行政处罚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李场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MA6HND5F9H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勺窝镇没天地社区李家寨组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0-25
(2021)黔0525民初382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贵州兴腾矿业有限公司
严**
纳雍县人民法院
2
2021-01-21
(2020)黔05民初114号
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何**
贵州兴腾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昌睿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鸿腾煤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乾创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勺窝乡小龙井煤矿,贵州鑫达矿业有限公司,贵州宏源矿业有限公司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12-30
(2020)黔05民初114号
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何**
纳雍县昌睿矿业有限公司,贵州兴腾矿业有限公司,贵州乾创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勺窝乡小龙井煤矿,纳雍县鸿腾煤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鑫达矿业有限公司,贵州宏源矿业有限公司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0-12-16
(2020)黔05民初114号
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何**
纳雍县昌睿矿业有限公司,贵州兴腾矿业有限公司,贵州乾创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勺窝乡小龙井煤矿,纳雍县鸿腾煤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鑫达矿业有限公司,贵州宏源矿业有限公司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纳﹞煤监管罚﹝2026﹞20号
1.110502切眼掘进工作面未安设隔爆设施;2.110502切眼掘进工作面单轨吊车轨道安装与铺设未按照《110502切眼单轨吊选型设计》要求在U型棚支护段使用专用U型棚卡扣连接,现场使用螺栓进行连接;3.110805运输巷一部皮带需跨越皮带检修电气开关,未设过桥;4.未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111901备用采煤工作面运输巷高负压管道甲烷传感器检测有效期至2026年5月9日,已超期;5.110201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电缆穿过风门墙壁部分未采用不燃性材料严密封堵封实管口;6.现场测试主要通风机房安设的应急照明设施不能正常使用;7.110502切眼掘进工作面突出预测、防突措施实施等关键环节的主要信息,未与视频监控、仪器测量、抽采计量等数据保存至相关区域采掘作业结束;8.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装设的全程急停保护失效,在主斜井井口往下50米范围内实测急停保护装置,拉扯急停线时架空乘人装置不能停止运转;9.110201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采用锚杆、锚索、锚网支护,上安全出口往外150m处顶板破碎,网兜严重,未加强支护;10.从业人员违反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026年1月24日中班,通风队长阳勇人员定位识别卡由煤矿瓦检员严洋达携带出入井;11.现场检查时,110502切眼掘进工作面跟班队长杨永兴、班长闫鸿军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对贵州兴腾矿业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元整(¥67,500.00)。
67500.00元
纳雍县能源局
2026-06-17
2
矿安监黔煤执四罚〔2026〕2-12号
1.从业人员违反煤矿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违章作业。(1)《贵州兴腾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勺窝乡雍汪兴腾煤矿一号井111901底抽进风石门密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在密闭距底板高度为墙体2/3高度留设观测孔,在密闭顶部安设直径不大于200mm的措施孔,现场查看观测孔及措施孔均在墙体一半高度以下的位置。(2)《110201采面运输巷开帮、替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单体液压支柱支设好后,必须使用至少两根Φ6mm防倒油丝绳或尼龙绳进行连接”,现场检查时,单体液压支柱只使用一根油丝绳进行连接,部分单体液压支柱未系防倒绳;2.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未逐根进行压力试验。现煤矿井下使用DW(25、28)-250/100、DW31.5-200/100型单体液压支柱,未对DW(25、28)-250/100型单体液压支柱进行压力试验;3.110203运输联络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路放水器不能放水、110501运输底抽巷高位钻场内管路积水未设置放水器;110203运输联络巷掘进工作面瓦斯管漏气;11201回风巷瓦斯抽采管部分插接处漏气严重,现场采用塑料布进行封堵,不具备良好气密性,部分地段瓦斯抽采管受巷道挤压变形,未采取措施;4.110501运输底抽巷掘进机未设置具有断电闭锁功能的甲烷断电仪;5.副斜井使用串车提升,井底挡车栏安装在下变坡点向上10m处,所有挡车栏无红白相间荧光标志;6.110805采煤工作面60#综采支架-75#综采支架之间,未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刮板运输机信号和通信的装置;7.110805综采工作面现场未挂设防突预测图;8.煤矿2026年2月份未对地面消防水池、井下消防材料库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维护和管理情况进行1次检查;9.煤矿未按照《纳雍县雍汪兴腾一号井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开展通风瓦斯日分析工作。(1)煤矿2026年3月份的通风瓦斯日分析记录未按制度报矿长审阅、签字。(2)2026年2月25日、26日的通风瓦斯日分析主持人未签字。(3)通风瓦斯日分析记录未对前一日意见或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记录。(4)2026年1月10日14时46分48秒至14时50分48秒1119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甲烷T1发生瓦斯异常上升,瓦斯浓度从0.04%增长至0.4%(增长率900.0%,增幅:0.36%),预警持续4分钟。煤矿1月11日《通风瓦斯日分析会议记录》中记录111901运输巷瓦斯涌出量异常,但煤矿分析记录中无异常分析以及整改措施;10.11080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的单轨吊轨道有6处吊挂在顶板永久支护的锚杆上;110203运输联络巷内3处永久支护锚杆吊挂瓦斯抽放管路;110201综采工作面运输巷内单轨吊轨道有3处吊挂在永久支护的锚杆和棚梁上;11.11080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沿空留巷)、110201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多处地点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已经弯曲、失效;12.煤矿110805采煤工作面回风绕道严重失修,巷道设计净宽4m、净高3m、净断面10.28㎡。现场检查时,该巷道高度约1.65m,且部分地点顶板破碎;110201综采工作面回风巷局部地段顶底板破碎,实测巷高为1.4m,巷宽为0.5m,严重失修;13.
1.从业人员违反煤矿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违章作业。(1)《贵州兴腾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勺窝乡雍汪兴腾煤矿一号井111901底抽进风石门密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在密闭距底板高度为墙体2/3高度留设观测孔,在密闭顶部安设直径不大于200mm的措施孔,现场查看观测孔及措施孔均在墙体一半高度以下的位置。(2)《110201采面运输巷开帮、替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单体液压支柱支设好后,必须使用至少两根Φ6mm防倒油丝绳或尼龙绳进行连接”,现场检查时,单体液压支柱只使用一根油丝绳进行连接,部分单体液压支柱未系防倒绳;2.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未逐根进行压力试验。现煤矿井下使用DW(25、28)-250/100、DW31.5-200/100型单体液压支柱,未对DW(25、28)-250/100型单体液压支柱进行压力试验;3.110203运输联络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路放水器不能放水、110501运输底抽巷高位钻场内管路积水未设置放水器;110203运输联络巷掘进工作面瓦斯管漏气;11201回风巷瓦斯抽采管部分插接处漏气严重,现场采用塑料布进行封堵,不具备良好气密性,部分地段瓦斯抽采管受巷道挤压变形,未采取措施;4.110501运输底抽巷掘进机未设置具有断电闭锁功能的甲烷断电仪;5.副斜井使用串车提升,井底挡车栏安装在下变坡点向上10m处,所有挡车栏无红白相间荧光标志;6.110805采煤工作面60#综采支架-75#综采支架之间,未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刮板运输机信号和通信的装置;7.110805综采工作面现场未挂设防突预测
48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6-04-22
3
黔﹝纳﹞煤安罚﹝2025﹞37号
"具体的违法行为: 1.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章作业。煤矿编制的《110201采煤运输巷开帮、替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巷道顶部使用锚杆锚索网片加DW31.5型单体配合3.2米长钢梁支护,实际井下仅使用网片加DW31.5型单体配合3.2米长钢梁支护,未使用锚杆锚索支护; 2.110201综采工作面运输巷低洼处使用BQW160-12-7.5型的水泵排水,煤矿未对水泵经常性检查和维护; 3.2025年8月20日早班,掘进三队阮国志在110201综采工作面运输巷(距离该工作面下出口约5米处)进行动火作业,煤矿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对贵州兴腾矿业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60000.00元
纳雍县能源局
2025-10-29
4
黔﹝纳﹞煤安罚﹝2025﹞25号
具体的违法行为:1.未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025年6月12日,煤矿开展井下隐患排查工作,共查出31条安全隐患,煤矿未通过任何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2.抽采管路附属装置及设施布置不规范。现场检查时,110501运输底抽巷的抽采管路低洼处未设置放水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5.4.6之规定;3.2025年6月6日110501运输底抽巷掘进工作面T1甲烷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由0.06%增大到0.42%,煤矿未分析瓦斯浓度真实变化原因,也未采取相应措施管控现场的风险;4.从业人员违反作业规程,违章作业。《110501运输底抽巷掘进作业规程》规定“110501运输底抽巷遇围岩破碎带时,采用锚网索+U型钢棚协同支护”,现场检查时,距离该工作面5m范围内顶板围岩破碎,煤矿在此范围实际采用锚网索+钢带的支护方式进行支护。
对贵州兴腾矿业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150000.00元
纳雍县能源局
2025-07-28
5
黔煤安监执四罚〔2025〕2-050号
1.雍汪兴腾煤矿一号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根据煤矿2024年7月编制的《贵州兴腾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勺窝乡雍汪兴腾煤矿一号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32号煤层视为突出煤层,按具有突出危险性进行设计。(1)2025年3月112801底抽运输联络巷(设计+9°,长86.2m)掘进过程中,在巷道里程63m处揭穿32号煤层,但未针对揭32号煤层区域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有效;(2)112801底抽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受一断层(H=2.5-3.5m,207°-238°,∠30°-45°)影响,迎头底板距离32号煤层法距小于5m(经现场探测最小法距为0.3m),煤矿未按照揭煤作业要求对相应区域32号煤层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有效;2.2025年6月9日现场检查时,副斜井提升物料期间,有两名从业人员从副斜井+1332井底车场上行至+1345车场;3.+1345车场安装的两道风门未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4.雍汪兴腾煤矿一号井2号、5号、8号煤层均认定为突出煤层,1108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未避开110201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1108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在与相向作业的110201采煤工作面的间距小于100m时,同时进行采掘作业(如5月23日、24日、26日、30日夜班同时采掘作业);5.112801底抽回风巷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1设置位置距迎头约20m,不符合规定;6.112801底抽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距32号煤层的法向距离小于10m,未超前探测煤层及地质构造情况,分析勘测验证地质资料,编制巷道剖面图,及时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7.112801底抽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风筒出风口距迎头约16m,不符合该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不大于5m的要求;8.副斜井下部两处地点的跑车防护装置不符合《煤矿用跑车防护装置安全技术要求》(GB43068-2023)规定,未实现监测(实时监测速度、位置、运行状态、故障状态的监测功能)、报警(超速、故障时,能声、光报警)、联控(故障时能实现提升机的电控联控)等功能;9.112801底抽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正向风门墙垛上的调节窗未设调风装置,且风门联锁装置失效;10.煤矿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2025年6月4日,煤矿分析出112801底抽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异常的风险,其中T1最大值达到0.73%,煤矿分析原因为掘进过程中漏顶引起,未分析瓦斯来源,也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瓦斯治理,导致6月8日瓦斯超限,最大值达到27.06%;11.现场检查时,112801底抽回风巷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均低于13kPa(最大仅为4.33kPa);12.112801底抽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使用综掘机掘进,综掘机未安装尾灯;13.112801底抽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二部皮带、三部皮带滚筒下风侧10m~15m处未设烟雾传感器;14.110201运输巷反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15.112801底抽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已揭穿32号煤层,工作面回风侧设置调节风门调节风量。分别违反了 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六条第四项、《防
1.雍汪兴腾煤矿一号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根据煤矿2024年7月编制的《贵州兴腾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勺窝乡雍汪兴腾煤矿一号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32号煤层视为突出煤层,按具有突出危险性进行设计。(1)2025年3月112801底抽运输联络巷(设计+9°,长86.2m)掘进过程中,在巷道里程63m处揭穿32号煤层,但未针对揭32号煤层区域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有效;(2)112801底抽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受一断层(H=2.5-3.5m,207°-238°,∠30°-45°)影响,迎头底板距离32号煤层法距小于5m(经现场探测最小法距为0.3m),煤矿未按照揭煤作业要求对相应区域32号煤层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有效;2.2025年6月9日现场检查时,副斜井提升物料期间,有两名从业人员从副斜井+1332井底车场上行至+1345车场;3.+1345车场安装的两道风门未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4.雍汪兴腾煤矿一号井2号、5号、8号煤层均认定为突出煤层,1108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未避开110201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1108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在与相向作业的110201采煤工作面的间距小于100m时,同时进行采掘作业(如5月23日、24日、26日、30日夜班同时采掘作业);5.112801底抽回风巷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1设置位置距迎头约20m,不符合规定;6.112801底抽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距32号煤层的法向距离小于10m,未超前探测煤层及地质构造情况,分析勘测验证地质资料,编制巷道剖面图
212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7-11
6
黔〔纳〕煤安罚〔2023〕47号、黔〔纳〕煤安罚〔2023〕47-1号、黔〔纳〕煤安罚〔2023〕4
贵州兴腾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勺窝乡雍汪兴腾煤矿一号井涉嫌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
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
144000.00元
纳雍县能源局
2023-07-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